根据学校职员聘任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4年度四级、五级教育职员评议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四级职员:
王 敏 关云鹏 江洪洋 吴 涛 何流清 张 涛
张 耀 陈 健 周前进 赵仲宇 赵彭龄 聂清斌
徐 晖 蔡德芳 熊享涛
五级职员:
万 飞 王士贤 王月萍 王若维 王学东 王学锋
王炳辉 王晓墨 王 彬 尹红云 邓幼山 石海霞
龙举学 卢 蔚 史红梅 冯建东 冯 霞 毕海波
师伟明 朱菁萍 向阳花 全本英 刘 力 刘义生
刘红军 刘利剑 刘国勇 刘 莉 刘雅然 江 琦
汤俊芳 许四英 孙远国 孙 燕 苏汉荣 苏 锐
李小猛 李 岚 李晓宇 李淑元 杨佳庆 杨道武
肖步禹 肖述友 何炜玮 张云涛 张月胜 张 涛
陈小丽 陈卫彬 陈 文 陈以能 陈正军 陈冬林
陈 军 陈红英 陈 攻 陈金江 陈晓春 陈 菲
陈锦华 林沙夏 周文斌 周学斌 周清平 周媛仁
郑炎雄 郑 超 赵丽秋 赵 怡 侯湛宁 施 华
祝 娜 夏长征 夏文芳 夏文珍 徐良松 翁维红
郭许文 郭英杰 黄民新 黄 刚 黄秀芳 黄翠芳
彭汉明 彭 冰 彭娅婷 董长顺 董全富 敬鹏飞
韩少平 覃 梅 覃 璇 程旭华 谢 静 赖建业
廖启靖 谭 琼 熊建山 戴 莉
公示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5日。公示结束后,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将接受申诉,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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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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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6日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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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校区一号楼610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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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6日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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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校区办公楼一楼
第四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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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通知有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向接受申诉的工作人员提供书面署名材料(申诉表在人事处“资料下载”—“聘任资料类”下载)。
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