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5年度教师业绩考核工作即将在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19日期间进行,教师业绩考核标准将按照《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教师年度考核及奖励办法》(院发[2013]1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您于2015年12月16日前登陆学院综合信息系统(系统位于学院网站首页右侧“信息资源”栏目下,系统用户名为新人事编号,初始密码为888888(如之前个人已修改过密码,请使用新密码),将本年度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获奖、其他工作情况(教学及科研项目数据不需要录入)等情况录入系统。党政办公室会在权威论文数据库对教师提交论文进行检索,核对数据。今年考核论文一律依据检索信息进行认定,未检索的论文待检索后予以认定。
二、2015年度教师考核类型,将按过去教师个人选定的类型考核。岗位选择仅用于年度考核工作使用,不作为未来学院综合改革教师分类依据。过去尚未选定类型的教师,请登陆学院综合信息系统,在“科研管理”栏目下,“教师类型”框中选定自己的岗位,岗位一旦选定,不能修改。
三、由于专著、教材及获奖情况无法查询,请在2015年12月20日前提交专著、教材、奖励证书原件作为证明材料,待考核结束后返还给教师。
四、校发2015年度《教师年度考核表》增加了“是否有违反“红七条”等规定的现象”一栏,请在系统相应栏进行标识。“红七条”指: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其他工作情况”一栏需要教师对本人本年度除计划内教学时数及承担的科研经费之外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公益性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工作进行总结,因年度考核表将存入个人档案中,为了保证老师所做工作记录的完整性,文字表达请尽量概括归总,简明扼要。请登陆学院综合信息系统,在“科研管理”栏目下,“其他工作情况”文本框中填写。党政办公室将从中提取数据后为教师制作《教师年度考核表》。
五、成果统计截止时间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今。
教师年终业绩考核工作联系人:包玲玲,李冬,电话87542254。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教师业绩考核方案 (36.50 KB)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