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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选聘党校兼职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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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1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建立一支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提高党校教育教学质量,拟于近期开展党校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校内党员专业教师和管理干部,应聘者应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对党建理论有一定研究,能胜任教学要求,学风严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选聘程序
1.选聘报名。填写《党校教师选聘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党组织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校。
2.选聘试讲。于5月上旬组织选聘试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不参加试讲。
3.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试讲综合表现确定选聘对象;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直接确定为选聘对象。
三、聘期及待遇
兼职教师的聘期一般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可以续聘;过期不续聘者,即自动取消兼任职务。凡被聘为党校兼职教师者,聘期内,按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由学校党校统一按酬金标准发放课时酬金。
四、有关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认识加强党校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并鼓励年轻党员教师、干部加入到党校兼职教师队伍中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李强 87542301 87542203
校党委党校
             2015年4月13日

党校教师选聘报名表 (35.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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