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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事务】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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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13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入冬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了多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给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每逢年末岁初,火灾事故处于易发期,为了确保学校及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在我校发生,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1、各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按职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结合单位实际,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习、应急演练等活动,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方法,严格做到人走电源闭。对寒假留校的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宿舍用火、用电的安全教育。

  3、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和酒精炉,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不准将充电器置于可燃物上充电,不准使用床头灯、严禁私自拆卸室内电器;禁止点蜡烛、抽烟、自炊、焚烧杂物;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学生在离开寝室时必须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各单位要全方位、拉网式对所属区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查供电线路和设备是否正常,防火、防爆设施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是否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责任是否健全落实;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完好。

  5、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严格登记在册,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在书面报告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同时,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6、各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引发火灾事故。

  7、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和要求,查漏补缺,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主管理、规范管理的机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大节假日前要进行全方位消防安全检查,要充分认识做好自身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加大防火巡查检查力度。对举办的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晚会、庆祝活动等,要依法依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管理,全面清剿火患,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

  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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