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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聘教授、院聘副教授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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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3-26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开展院聘教授、院聘副教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聘任高一级院聘岗位人员。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201443日前,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2.201448-9日院学术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3.2014410-11日申报材料展示(地点:学院420)
4.2014414申报院聘教授、院聘副教授人员,向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主要内容: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等方面工作及取得的成果,申请人员用PPT报告时间为8分钟,参会教授提问5分钟,会后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院学术评议及聘任的重要参考。
5. 2014415日进行学术评议。
6. 2014416-17日公示学院学术评议结果(地点:学院420)417日学院聘任组接收申诉。
7. 2014418日学院聘任组根据学术评议结果决定聘任人员。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1.《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教师岗位(院聘)申报表》1份,学院教学管理及科研管理部门在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按照2008年标准申报教师还需提交《院聘教授、副教授成果统计表》1份。
2.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教学工作情况由教学管理部门核实《申报表》中信息,签字盖章即可;论文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审核确认,申请人无需提交课表及论文复印件,如遇无法认定的内容,申请人需另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说明
1.申请人需满足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外语水平要求,其他资格类证书此次暂不做要求。
2.本次聘任工作执行《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院聘教授、副教授工作暂行办法(修改稿)》(院发〔201222号)文件,文件有关内容请到本系主任处或者党政办428室查询。其中申请人需“满足学校教授、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一项内容,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教师满足2008年学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08]29号文)中申报教授、副教授的必备条件(学术成果以近五年取得的成果为限),或者满足2012年学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文)中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条件,可认定为满足学校聘任条件。
3.任职年限、学术成果、年龄等统计截止到2014228
4.学院认定的“国际一流期刊”标准为:《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术期刊分类办法》(院发[2013]1号文)中英文AB类期刊及中文A类期刊。
5.对于申请院聘职务“B类”的教师或者以2012年学校聘任文件中教学岗条件申报的教师,实行重大教学事故一票否决制。教务部门只审核《申报表》中教师填写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教学类论文及教学类项目等内容的真实性,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6.此次聘任工作将对已获聘且聘期已满的院聘教授、副教授人员进行统一考核,考核标准按照《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教师聘期考核学术业绩标准》(院发[2008]2号文)执行。聘期已满的教师如申请续聘,则需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党总支

院聘教授、副教授申报表.doc (157.00 KB)

院聘教授、副教授成果统计表.xls (51.00 KB)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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