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校现正开展教职工子女就读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学制期限内)办理减免学费的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12月7日前提交至党务人事办公室。
党务人事办公室
2012年11月3日
以下附上申报说明:
1、父亲或母亲在校工作,子女在本校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且在学制期限内,已于今年9月注册交足100%学费的教职工可填本表。
如父母均在校工作,由母亲单位填报。
2、请需要办理减免子女学费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登记表报人事处劳资办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登记表时需附以下材料:
(1)今年9月入学的新生附上:①学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②子女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均退回)。
(2)已办理过报销手续的老生附上单位核对过的学费发票复印件。
3、报销时间由人事处统一通知到单位,单位通知到家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