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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2012年党内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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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5-15 点击数:

全院各教职工党支部: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60周年校庆,校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表彰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根据校《关于评选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我院教职工党支部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1、先进党支部:向学校推荐1个党支部参评
2、优秀共产党员: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师生需求,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公开承诺"、"党建创新"、"党员亮牌"、"岗位奉献"、"服务师生"和"典型宣传"等活动中,党支部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
2.注重改进和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注重调查研究支部工作,积极探索支部工作新形式;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重视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程序,积极慎重发展党员,落实党员发展的质量保证机制。
4.严格组织生活,规范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办法。
5.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无党员违纪现象。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6.党支部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带头服务师生。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积极、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
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三、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1.基层党支部推荐
1)“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推荐:每个党支部向院总支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
2)先进党支部:各党支部上交本支部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本,作为“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材料。
2.院总支委员会评审。院党总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对象及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2名及“先进党支部”院推荐名单。
3.公示。在报校党委审批前,在学院网上予以公示。
4.校党委审批。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有关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联系人
5月18日
各支部上交推荐名单及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本
包玲玲
5月21日
院总支委员会评审
5.22~5.24
在院主页上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5.22~5.24
填写《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
申报先进党支部的单位请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优秀共产党员的个人请附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围绕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真实可信,事迹突出。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5.24~5.25
整理材料,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党总支
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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